「對於我們加盟者而言,如果不讓我們續約,就等於是整個 家庭失去工作。這跟本部失去一間店相比,完全不能相提並 論。即便如此都還要說加盟店是『對等的事業經營者』,那 就是完全搞錯了對等的意義。」4月16日,東京都勞動委 員會(都勞委)做出了救濟命令,在岡山縣與家族一起經營 全家便利商店的岡崎佳奈(全家便利商店加盟店工會書記長 ),在得知這件事之後,懇切地訴說著上述情由。
全家便利商店基本的契約期間是十年。十年之後如果想要繼 續加盟,必須重新締約。但是據加盟店工會表示,關於是否 能重新締約的標準並不明確,而且是由全家便利商店本部的 「綜合考量、自由判斷」來決定可否再度締約。因此岡崎小 姐等加盟店業主希望能將標準明確化,遂向全家便利商店本 部要求集體協商(団体交渉),引發了這次的爭議。
都勞委表示「不得拒絕集體協商」
在這次的爭論中,主要的爭議點在於「加盟店業主是否該當 工會法(労働組合法)中所稱的勞工」。如果加盟店業主是 勞工,才能夠進行集體協商,然而,在便利商店的業界之中 ,一般而言,加盟店老闆被視為是「獨立的業主」,有東京 都內的老闆表示「業主們彼此之間極端厭惡聯合在一起」。 這些加盟店業主們雖然不到20人,但是即使組成了工會之 後,全家本部終究還是採取和個別與加盟店業主單獨談判的 態度。
本部與加盟店兩方花了兩年以上的時間,逐步提出彼此的主 張,而這次,都勞委認定「加盟者該當於工會法上的勞工」 ,並認為「全家本部不得拒絕集體協商,而應儘速且誠實地 回應協商。」關於將加盟者認定為勞工的根據,都勞委提出 以下兩點,第一,對於全家便利商店的事業遂行而言,加盟 者是做為不可或缺的勞動力,而被納入組織之中,第二,加 盟者相對於全家便利商店而言,是處於應該處理全家便利商 店本部所提出的業務委託的關係。
支援這些加盟者的律師棗一郎則表示,到目前為止,都只能 個別與全家本部協商。並指出,走到能夠團結起來對話的這 一步,有重要的意義。
去年,岡山縣的勞動委員會也向7-11發出同樣的命令。 而7-11與全家便利商店兩者則都向縣勞委與都勞委的上 級單位,亦即中央勞動委員會提出再審查的申請。
激烈的展店競爭壓迫到加盟店的老闆
便利商店業界被認為是零售業的「勝利組」,因此展店競爭 非常激烈。根據日本加盟店協會(日本フランチャイズチェ ーン協会)的統計,最近三年,加盟店以每年新設將近25 00間的速度在增加中,而日本目前約有五萬兩千間左右的 便利商店。
另一方面,由於彼此爭奪客人,每間店的銷售額都低於前年 。店鋪的銷售額降低,就意味著每位加盟店老闆的淨收入減 少。
協助加盟店老闆處理稅務的「櫻花經營」董事三橋一公提出 警告:「現在雖然是開店的高峰期,但是這到底都只是本部 的利益,雖然也有加盟店業主經營複數店鋪來降低風險,但 是並不一定大家皆能如此,而最近關店的人也開始增加」。
「不能休假嗎?」「不能。如果不是親人遭遇了不幸,就不 能休假。也不能出去旅行過夜。」這是2014年7月在都 勞委的詢問之下,加盟店老闆與律師的對話。這位老闆是在 兵庫縣經營全家便利商店的酒井孝典,他同時也是工會的執 行委員長。
律師:自己不在店內,就沒辦法經營店鋪嗎?
酒井:如果只靠店員來經營店鋪,人事費就會過於龐大而難 以營運。
律師:現在一天有多少的銷售額?
酒井:40萬日圓左右。開店之後,有一段時期能夠提高到 55萬日圓左右,但是正當那個時候,馬上在前方八百公尺 左右的地方,就開了一間全家便利商店,銷售額一口氣降低 到38萬日圓左右。
律師:靠著你自己的努力,能夠顯著的提高店鋪的收益嗎?
酒井:老實說我認為是不可能的。商品是否齊全、再來是店 鋪選址與環境的變化,都是很重要的因素。
另一方面,全家本部則這麼主張。
律師:為了增加銷售額,有什麼是必要的?
全家的代表:店鋪的營運能力。如果可以吸引很多的客人、 販賣很多的商品,銷售額就會上升。在無法預期有銷售額的 地點,是不會展店的。
律師:多樣、少量的訂貨、企劃商品等等的這些事情,是加 盟者獨力就可以做得到的事嗎?
全家的代表:我認為是不可能的。
律師:是否遵守本部指導員的建議、指導或者推薦,這是加 盟店的自由嗎?
全家的代表:是的。
加盟店老闆表示:「如果違背本部的意思,就無法再次締約 」
酒井:如果只靠店員來經營店鋪,人事費就會過於龐大而難
律師:現在一天有多少的銷售額?
酒井:40萬日圓左右。開店之後,有一段時期能夠提高到
律師:靠著你自己的努力,能夠顯著的提高店鋪的收益嗎?
酒井:老實說我認為是不可能的。商品是否齊全、再來是店
另一方面,全家本部則這麼主張。
律師:為了增加銷售額,有什麼是必要的?
全家的代表:店鋪的營運能力。如果可以吸引很多的客人、
律師:多樣、少量的訂貨、企劃商品等等的這些事情,是加
全家的代表:我認為是不可能的。
律師:是否遵守本部指導員的建議、指導或者推薦,這是加
全家的代表:是的。
加盟店老闆表示:「如果違背本部的意思,就無法再次締約
雖然兩方的說詞有非常大的歧異,但實際上都指向了同一個 事實。現在已經獨立經營顧問業的前加盟店老闆主張,「不 論是商品或者是系統開發,以自營業者一個人而言,是絕對 無法做到現在這樣的程度。就這一點而言,加盟店業主受惠 甚多。」
但是,從「如果違背本部的意思,就無法再次締約」的不安 來看,加盟店業主們對本部的指示只能乖乖聽命,也是現實 。全家本部所主張的「是否遵守本部的指導與建議都是加盟 店的自由」,只不過是是紙上談兵。
也有其他方面的實際例子。去年4月,在東京都經營全家的 盛山教也,收到了自己的指導員的電子郵件。郵件中指示「 請在今天之內,在關東煮台上擺放12個以上的攤開來的餐 盒,並拍照存證,將照片寄到我的手機。如果沒有寄來,今 後(貴店的)折扣商品的販賣收據,將一律不予接受。」如 果不照著指示來做,本部就不會負擔折扣部分的金額――即 使本部施加這種壓力,應該也有不少加盟店業主不願遵守命 令吧。
到目前為止,便利商店本部與加盟店的關係,也幾經變遷。 2009年,公平交易委員會就對7-11公司做出排除措 置命令,認為限制加盟店打折是不當措施。此以為契機,7 -11才將廢棄商品由加盟店老闆全額負擔的制度,改為由 7-11負擔廢棄商品的百分之15。
加盟店業主的思維改革也是必須的
對於市占率競爭激烈的各家便利商店而言,確保加盟店業主 也是一個重要問題。三橋即表示「找不到加盟店老闆,導致 展店停滯的連鎖店也是存在的。事實上我們也有收到7-1 1以外的公司,希望我們可以介紹加盟店老闆給他們的情形 。」再這樣下去,「便利商店的商業模式很苛刻」的這種印 象紮了根,願意加盟的業主減少的話,經營狀況會更加嚴苛 。
酒井也提及,「我們也是離客人們最近的存在。如果不聽聽 我們加盟店業主的意見,那麼便利商店在真正意義上的持續 性也就不存在了,不是嗎?」酒井期待雙方的互相讓步。
同時,希望加盟的人的思維改革也是有必要的。酒井表示, 「在加盟時,原本是期待以對等的立場來締約」,也有加盟 主抱持著「因為是大企業所以就認為應該沒問題吧」的安心 感。
熟悉便利商店加盟契約問題的中野和子律師則說,「很多人 心裡想著就交給本部就好,但在簽訂契約的時候,是有必要 自己好好的蒐集資訊。」例如,在選址的問題上,如果是在 這個地點的話,大概有多少客人會來,這種事前銷售額的預 測,即使有本部的詳細指示,也要自己調查到自己能夠接受 的程度。中野律師強調,重要的是絕對不要將本部的說法照 單全收。
加盟者與本部之間,常常存在各種衝突。這次能夠建立起「 對等的對話空間」,也會為兩者的關係帶來很大的改變吧。
資料來源:http://toyokeizai.net/ articles/-/68462?page=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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