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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7日 星期日

「媽媽不是犯人!」大阪・東住吉冤罪事件救援進行中




「突如其來的大火失去了女兒,不僅連悲傷的時間被剝奪,自被逮捕至今已超過了16年。我雖然已看開了自己的命運,但每當與年事已高的雙親面會後,想要好好 活著回去照顧雙親的心情就變得更加強烈。小兒子也25歲了,失去了姐姐、母親也離開了自己的這段時間,到底是用什麼樣的心情在過日子?想到這就覺得不 忍。……」

這是2012年3月東住吉事件再審決定前,在獄中服刑的被告青木惠子所寫的信。本起事件是發生在1995年7月22日,大阪市東住吉區的青木惠子家中的一 場火災,當時正在浴室洗澡的11歲長女不及逃出火場而不幸死亡。在火災原因不明的情況下,青木惠子與其同居人朴龍晧,以為了詐取保險金而縱火為由,於同年 9月依放火及殺人罪嫌被逮捕起訴。與大多數的冤罪事件相同,本案除了自白以外並不存在其他直接的證據,自審判開始以來,兩人雖然一貫主張自己無罪,但仍在 2006年判決無期徒刑確定,入監服刑。

2009年夏天,辯護團提出再審請求,並要求依照朴龍晧的自白,亦即「將汽油7.3公升倒在進門後的室內車庫地面,以打火機點燃」的作案方式,進行犯罪重現實驗。法院方面亦同意此項要求,於2011年5月20日進行該實驗。

實驗當天除了重現室內車庫、與火災發生時同種類的車輛、位在車庫內的熱水器及位於車庫旁浴室的浴缸等犯罪現場的佈置之外,接著依朴龍晧的自白所述,將汽油 倒在車庫地上。事實上,要將7.3公升的汽油完全倒完,再怎麼快也需要花上36秒,然而在倒出汽油經過20秒後,地面上漫延的汽油所揮發出的油氣隨即被熱 水器的火苗所引燃、瞬間起火燃燒,整間車庫瞬時被火勢所包覆。若依照這樣的火勢,則作案之人勢必遭到嚴重的燒傷,這已清楚證明了朴龍晧自白所述自己在點火 後毫髮無傷地(穿過火場)從前門離開,該犯行顯然是「科學上不可能」。

2012年3月7日,大阪地方裁判所第15刑事部肯認此「新再現實驗」的證據價值。水島和男裁判長認為,關於朴龍皓的自白─ ─「核心部分的放火方法不自然、不合理,欠缺維持有罪判決的信用性」,另外,依照火災再現實驗的結果 「若依自白所述的犯行內容,則被告本人也應該被大火所灼傷,但實際上僅頭髮燒焦的程度,無法否定現場自然起火的可能性。」以原確定判決的有罪認定產生合理 的懷疑為由,裁定再審。

然而,大阪地方檢察廳則以此再現實驗「無法完全正確地再現犯行時的狀況」為由,提起即時抗告。基於前述再現實驗的結果,辯護律師團針對朴龍皓自白任意性的 疑慮主張追加再審請求理由。另一方面,即便檢方為了削減再現實驗結果的證據價值,追加了地面的傾斜度、凹洞、排氣孔有無等變項重新進行了3次實驗,然而實 驗結果與先前辯護團所提的再現實驗內容並無顯著的出入─ ─亦即不待汽油倒完即會因熱水器的火苗而引發火勢,甚至比想定的20秒起火時間提早了4到9秒。這無疑也補強了辯方的實驗結果。

此外,對於大阪地裁在裁定再審開始後,對兩位被告另外裁定停止刑之執行,大阪高裁則以「停止執行刑罰的話會有違反正義的狀況」為由將該裁定撤銷。辯護團雖然向最高裁判所提出特別抗告,要求釋放兩位被告,但最高裁判所仍於2012年9月18日將該請求駁回。

「媽媽從監獄出來的話,首先想要一起到姐姐的墓地前參拜」青木惠子的幼子如是盼望著。目前,有關本案再審決定的抗告審仍於大阪高等裁判所進行中。


新聞來源:
http://www.kyuenkai.org/index.php…
圖片來源:
http://www.jca.apc.org/~hs_enzai/

2013年10月31日 星期四

兄弟象隊解散的「勞動」觀點—從2004年日本職棒罷工談起


◎編按:台灣職棒元老球隊兄弟象球團面臨解散,轉賣消息甚囂塵上,回首過往數次的職棒球團的交易或解散波瀾,在職業棒球運動中作為「勞動者」的選手們,總是成為被迫消聲的角色,任憑財團們私下協商交易。相對於此,日本職棒在2004年球季的近鐵解散危機中,球員工會化被動為主動,以罷工的方式迫使日本職棒聯盟維持兩聯盟制,成功挽救日本職業棒球,這樣的故事直得台灣的我們借鏡。今日轉載本站編輯於天下獨立評論發表之文章,盼島弧讀者共同從職業棒球運動中的「勞動」觀點出發,思考台灣棒球運動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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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連結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708


隨著中華職棒長時間以來最具人氣的元老球團兄弟象隊宣布解散,今年甫因台灣代表隊在世界棒球經典賽的優質表現以及拉米瑞茲效應而方走出假球陰影的職棒運動,再次籠罩在濃厚的「解體」陰霾之中。

職業運動作為資本主義發展極致消費社會的一環,財團透過拳養球團以賺取大量的利潤以及獲得消費者對於球團母企業的品牌信賴與名聲,企業若有心妥善經營,挾龐大財力進軍職業運動市場本是一筆穩賺不賠的生意。

然而,相對於坐擁一切利益卻未必懂得珍惜的球團資本家,在職業運動中,職業球員作為運動資本主義中的基層勞動者,不僅因職業運動的特殊現實而必須承擔職業生命極其短暫的風險之外,在職業運動激烈競爭與淘汰的生態中,薪資待遇體系也向金字塔般存在:除了少數金字塔頂端的球星,多數球員都處在薪資不穩定且缺乏職業生涯存續保障以及其他社會保障的風險之中,因此在光鮮亮麗的螢幕之外,職業運動球員相較於一般典型勞工、毋寧是一個個極端弱勢的運動產業勞動者。

幾年來,來自部分台灣職棒球團經營者惡劣的經營方式與言行,嚴重傷害了台灣的職業棒球,如今作為累犯的兄弟象隊球團宣布解散,更再次將職棒運動推向解體的懸崖邊緣。回首鄰國日本,2004年,日本職棒發生了歷史上首次、也是至今為止唯一一次的球員大罷工,起因於當年的近鐵猛牛隊球團因為發生財務危機,因而突然宣布將與另一支球隊歐力士進行合併。近鐵與歐力士的球團合併震撼了日本社會,因為兩隊的合併,將可能導致日本職棒自1958年以來即形成的兩聯盟制崩解,而若兩大聯盟瓦解而改組成單一聯盟,則未來勢必將有球團陸續退出,如此除了將導致職棒市場大幅萎縮而重傷職棒運動外,更直接意味著將有大量球員遭到解雇的嚴重勞動問題發生。

當年的日本職棒球員工會,在理事長、名捕手古田敦也的帶領下,對聯盟與球團就近鐵與歐力士的合併案提出強烈的抗議,工會代表數度與日本職棒聯盟以及各球團展開團體協商,並且在因為資方態度強硬而陷入僵局後展開了罷工投票,當時752名現役職棒球員會員中,高達648位球員投下罷工贊成票,通過球員工會進行罷工的決定。

各球團為阻礙球員罷工,紛紛揚言恐嚇罷工將對球員產生極大的不利益,讀賣巨人隊的桃景恆和社長更公開對即將進入季末而排名第一的中日龍隊球員呼籲,以若發動罷工可能會對於封王產生不利為由,藉以唆使中日龍隊球員集體退出罷工,然而當時中日龍隊的總教練落合博滿在得知消息後,立刻對該隊選手會長井端弘和說「請球員工會徹底的戰鬥吧!即便罷工讓中日龍丟了聯盟季賽冠軍甚至『日本一』都沒有關係,因為世界上有比冠軍更重要的事呢!」

事實證明,752名日本職棒球員不僅是高水準的運動選手,更是挺身積極捍衛自身勞動權益的高水準勞動者,2004年9月18、19兩日,日本職棒一二軍的所有比賽因為球員罷工而被迫中止,然而選手活動並沒有就此停滯,各球隊的選手會紛紛自主舉辦球迷的握手簽名會,且在失去球團的交通補助以及球場資源後,選手們仍然自力進場練球。在日本職棒全體球員高度的團結罷工行動成功後,終於迫使聯盟與球團在團體協商中讓步,承諾同意維持兩聯盟十二球團制度等工會提出的七項主張,勞資爭議方因而圓滿落幕。

日本職棒球員工會在2004年所發動的這場大罷工,更加穩固地團結了球員與球迷,當時的民調中,球員罷工獲得將近九成國民的支持。而從結果以觀,罷工的成功更避免了兩球團制解體所將導致的球員失業以及球迷退場的職棒萎縮危機,兩年以後,由日本職棒球星組成的國家代表隊連續兩屆在世界棒球經典賽中奪下冠軍,站穩了世界棒球王者的地位,完全證明了球員工會堅定不妥協的展開與資方的團體協商與罷工的決定,成功挽救了日本職業棒球。

日本職棒罷工成功的經驗應該啟示我們,台灣的球員與球迷也應該積極團結起來行動。2010年台灣通過了新集體勞動三法,球員工會若已有超過半數以上的兄弟象球員加入,則法律將保障工會與球團進行強制協商的權限,因此,球員工會應該立即依據工會法以及團體協約法的規定,向兄弟象隊球團提起團體協商,要求兄弟象球團誠實公開企業財務資訊,球團沒有隨口說「經營困難,所以不玩」的權利;若兄弟象球團正在與有意入主的買家談判,則未來關於每一位球員的留用與否、以及承接球隊的買家企業是否繼續提供相等的勞動條件待遇乃至其他所有交易的相關資訊,都必須基於法定誠信協商義務對球員工會全數提供揭露,並且讓球員工會全程參與經營轉手的協商談判,當然,發動罷工行使爭議行為作為最後手段,亦是當然合法的權利行使管道之一。

燃燒短暫而有限的職業生命在球場上奮力表現的職棒球員,帶給我們無數的驕傲、感動與回憶,他們必然是台灣社會共同擁有的無價資產,而絕對不是少數無良資本家得以任意買賣、隨性拋棄的私有財產。挺職棒,就從挺球員工會開始,這一次我們拒絕再看到又是聯盟高層與資本家關起來搞的密室會議,私自決定球員的未來以及球迷的權益。支持球員工會進入團體協商程序,將棒球還給人民。

文章出處: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708
圖片來源:
http://blog.livedoor.jp/tamajiru/archives/6934879.html

2013年2月3日 星期日

日本新勞動契約法與大學勞動現場的法律問題


圖:遭到關西學院大學拒絕續約的定期契約職員,抗議校方違法不續約

日本的大學勞動現場與台灣相似之點甚多,近年來的學術資本主義與大學法人化的潮流中,大學校園內充滿著多元型態的雇用模式,舉凡大學的行政與教學單位、乃至附屬於大學的各式研究機構中,包括研究員、博士後研究、非專任教師、系所職員、乃至研究生助理(日本實務上普遍承認學生在校擔任TA、RA等助理工作時,係屬於非典型雇用的一種,所以學生助理當然具有勞工身分、且依法應加入勞保、並當然具有參與勞資會議代表選舉之權利),多數係以「定期契約」雇用的型式在大學中從事勞動。2012年8月,日本國會通過修正勞動契約法,新法將於今年4月1日上路,定期契約的法律規範將出現大幅度的變革,勢必將對於存在多數定期契約雇用勞工的日本大學勞動現場帶來極大的衝擊,本文將先在上篇簡單的介紹日本勞動契約法的修正內容,並進一步於下篇針對大學勞動現場的定期契約雇用可能出現的問題作簡單的介紹。

※日本勞動契約法修法:定期契約雇用將以五年為上限

日本早在2003年修正勞動基準法時,即增加了「定期契約」的期間以「三年」為上限的規定,然而在實際的勞動市場中,與雇主訂定定期契約進行勞動的勞工,多半在契約期滿後因雇主的要求而與之反覆重新換約。根據統計,目前的日本勞動市場中,約有22.5%、約1200萬的勞工屬於這種長期處於不安定雇用狀態的定期契約雇用型的非典型勞工,這種企業濫用定期契約,而造成日本勞動市場普遍的非典型雇用所導致的不安定雇用、工作貧窮與失業等事例,已經在日本社會造成許多極為嚴重的問題。

因此,日本即將上路的新勞動契約法,便修法明確規定此種受「定期契約」雇用的勞工,若曾經有過一次以上的契約更新(期滿後換約),並且前後所有契約相加總後累計超過五年時,則勞工可以在契約期間中,隨時向雇主申請將定期契約轉換為不定期契約(即正式的長期雇用),並且該不定期契約將在當下的定期契約期滿後隨即生效。也就是說,將來以定期契約受雇於同一雇主的非典型勞工,在工作滿五年的情形下,將可與雇主訂定不定期契約,而擺脫非典型雇用的不安定狀態。

※定期期約約滿不續約終止法理的法定化

此外,日本這次的定期契約修法,也進一步將過去日本最高裁判所作成關於定期期約約滿不續約終止的判例法理納入法律明文中:過去最高裁判所作成的判例主張,當定期契約經過不斷反覆更新而實質上已經與不定期契約無異的狀態時,或者當定期契約期滿,而對於今後繼續雇用該勞工得認為具有合理的期待時,雇主若不存在客觀上合理的理由、且在與社會觀念不相當的情形下拒絕續約的話,則雇主此拒絕與勞工續約的行為將會無效,也就是勞工將可以自動更新契約,繼續與雇主維持僱傭關係。

※不合理的勞動條件差別待遇禁止條款

最後,為了削減定期契約的非典型勞工與不定期契約的典型勞工在勞動條件上的差別待遇,日本新勞動契約法加入了差別禁止條款,禁止雇主對定期契約勞工的勞動條件與不定期契約勞工的勞動條件進行差別待遇。


資料來源:
日本厚生勞動省
http://www.mhlw.go.jp/seisakunitsuite/bunya/koyou_roudou/roudoukijun/keiyaku/kaisei/

2013年1月25日 星期五

鐵窗內的世界 (2・完)――浜井浩一訪談



「人就算可以一個人自我反省,但只憑他一個人想要更生、想重新做人回歸社會,卻是不可能的。」浜井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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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鐵窗內的世界(1)」一文,對於刑事司法的現狀,日本又應如何應對?人民所期待的社會的樣貌又是如何?

――對於這樣的狀況,日本的政治是如何應對的呢?

浜井教授認為,2000年代的自民黨政權將這樣的問題定位在這樣的「故事」之上,亦即,日本治安持續惡化是因為日本人的道德日漸低下,而之所以會如此,原因出在學校與家庭教育。一旦將道德的問題等同是個人的問題,把問題還原到自己責任論上的話,政治就可以迴避政治應該負起的責任,但理所當然的,如此則無法防止再犯。

――2009年日本政黨輪替,由民主黨執政後,有什麼樣的變化?

浜井教授表示,民主黨政權將視角置於社會中的弱者,民主黨欲創造這些弱者在社會中的去處、使其現身,想要將他們包含、容納進入社會之中,這是正確的,應該明確地給予評價。將出獄後的高齡者與障礙者與社會福利相連結的「地區生活穩定援助機構」也從2009年啟動。這項政績雖然並不能只歸功於民主黨政權,然而這卻是一項劃時代的政策。浜井教授同時希望,安倍新政權可以繼續民主黨政權好的施政部分,不要再基於無稽的故事,而應該實施有事實根據的政策。

教授提及,貧困、自殺、犯罪,這些問題的根源都連結在一起。就算是現在過著普通生活的人們,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陷入那種狀況。那並不是人心的問題,而是在社會有沒有可以待的地方、有沒有容身之處的問題。人就算可以一個人自我反省,但一個人卻是無法更生的。

――但是,一方面有這種狀況,日本為什麼治安很好呢?是因為人民信賴刑事司法嗎?

浜井教授表示,在歐美的學界普遍認為,日本治安好是由於日本人「憎恨犯罪但不憎恨人」、寬容並且遵法意識高,並認為這背後是基於對刑事司法的高度信賴感。然而,實際嘗試比較世界各國卻發現,日本人不僅是對於司法,對於行政部門的信賴也非常的低,但即使如此,偏差行為卻極端的少,而認為「做了壞事的人就應該接受懲罰」的人的比例,卻超越英國、德國、法國,位居首位。不信賴刑事司法,但為什麼認為做了壞事的人就應該受處罰呢?這在歐美的常識上是無法理解的。

浜井教授嘗試援用日本社會心理學者山岸俊男的理論來加以解讀,並認為日本人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思考,可以認為是因為地域共同體或是公司社群等同伴們之間相互監視而來。例如過去在日本村落裡有著「村八分」的制裁,意味著全村的人都跟你絕交,可能會被全村的人絕交所帶來的恐懼感存在於彼此之間,因此「應該不會有人做奇怪的事情吧」的這種意識累積起來,構築了日本的「安心社會」,或許是因此日本的治安才能夠一直維持在相當水準上。與基於對他者的信賴而來所構築的社會相比,日本社會有根本上的不同。也正因此,對於非我族類、對於同伴以外的人的警戒心則是特別的強,特別的排外。「紅燈只要大家一起過,就不可怕」,相反的「只要看到人就覺得是小偷」,這兩種想法正明白地顯示了日本社會的現狀。

然而,擔保著「安心」的共同體卻迅速地在崩潰之中。浜井教授認為,日本社會原本對於他者的信賴就很稀薄,一旦失去了藉由相互監視帶來的安心感,人際之間僅存的就只有對於他者的不信賴與恐懼,這樣一來,社會也不會圓滑運轉。浜井教授認為有兩個大方向可以嘗試解決問題,其一是藉由刑事司法或強化監視攝影機的監視機能,從外部來補強「安心社會」,另一則是以構築一個彼此信賴的社會。

想當然耳,理想上應該以構築一個互信的社會為目標。但是,日本人較少與他人交往,也不常參與社會活動,在本來就不和人接觸的情況下,要培養建立對於他者的信賴,浜井教授認為根本是沒辦法的。然而,觀察近來日本刑事司法開始介入校園霸凌事件處理的現況,浜井教授認為一方面從外部修補「安心社會」,另一方面進行其他應對措施的可能性或許比較大。然而浜井教授提醒日本人必須要去反思,那是不是我們所期待的社會的樣貌。

(全文完)

在台灣,監獄超收已經是老問題,受刑人如何重新回歸社會(更生、社會復歸)、社會福利系統與刑罰執行系統的分立等等,尚待整建的制度與未解決的問題堆積如山。台灣人和日本人一樣不相信司法,但是遇上死刑案件時,卻又對司法深信不疑。

台灣社會是基於什麼而維繫下來?我們的犯罪人又是怎麼產生?在這小島上,彼此要如何共生?把犯罪人丟到人間垃圾場嗎?



註:浜井浩一,1960年生,龍谷大學教授,犯罪學學者。是前法務省官員,亦參與「犯罪白皮書」的撰寫。著有「2円で刑務所、5億で執行猶予」、「刑務所の風景」等書。

新聞來源:
http://www.asahi.com/shimen/articles/TKY201301210502.html
圖片來源:
http://hakusyo1.moj.go.jp/jp/58/nfm/n_58_2_1_1_1_0.html

平成23年版 犯罪白書
刑法犯 認知件数・検挙人員・検挙率の推移
認知件數係指警察或搜查機關所知犯罪發生的件數。檢舉率則是相對於認知件數,警察將事件送檢或做微罪處分之件數的比例。此外,日本刑法犯的認知件數自平成8年開始每年更新戰後新高,至平成14年(2002年)達到約369萬件,但此後由於竊盜的認知件數每年減少此一一大原因,刑法犯的認知件數也開始減少。

2013年1月24日 星期四

鐵窗內的世界 (1)――浜井浩一訪談


監獄,應該是和正常生活的我們無緣之處,一定有一堆恐怖的人吧,跟我們無關也不想跟他們有任何關連……。這是日本的社會通念,恐怕也是台灣的吧。對於這樣的社會通念,日本前法務省官員、歷經少年院(類似台灣的矯正學校)、監所工作經驗的浜井教授則有不同的意見。浜井教授表示:「監獄變成了社會中的弱者最後的去處。」

――去年秋天,日本發表了2012年版的犯罪白皮書。受刑者的人數在2006年達到高峰後,開始持續下降,那麼日本的治安變好了嗎?

浜井教授表示,「從殺人犯罪持續地更新戰後最低數字一事來看,就可以了解日本治安根本沒有在惡化。似乎很多人都認為治安惡化而受刑人增加,但這是錯誤的。2000年到2005年間受刑人人數之所以增加,是因為嚴罰化所導致,而在那之後受刑人人數減少,則是因為對於嚴罰化政策踩了煞車。在2000年到2003年間,正好是監獄的收容過剩開始成為問題的時期,而媒體則報導治安惡化跟兇惡犯罪的增加是收容過剩的原因。」

但是對於置身監獄的浜井教授而言,眼前展開的完全是不同的景象。每天從拘留所送來的受刑人全是高齡者或者有身心障礙者,都是些無法好好工作的人。這正讓浜井教授感到疑惑,難道是這些人讓治安惡化的嗎?浜井教授反思,我們是不是只是把這些無法就職、社會中流離失所的人們送去監獄而已?但日本的刑事司法應該是公正的,發生這種事的成因為何,就成為浜井教授的研究原點。

――為什麼監獄變成了人間垃圾場?

浜井教授認為理由有二,第一是累犯化。關於累犯化,日本的司法並不是一開始就對高齡者或障礙者嚴厲,但就算是輕微的犯罪,反覆的犯罪被起訴,最後也不得不對其施以刑罰。浜井教授所實際接觸的例子是一位有輕度精神障礙的高齡受刑者,40歲左右決定打零工更生,但由於年齡漸高、公共事業也減少,導致他失業成為遊民,偷食物而被捕。然而就該次偷竊就算施以緩刑,但他的環境卻沒有任何改變,回到遊民的生活、偷竊、又被逮捕被關,不得不長期服刑。浜井教授認為這是由於日本刑事司法與社會福利沒有相互配合,所以高齡受刑者急速增加的這種異常事態才會發生。

第二則是由於就算是犯相同的犯罪,刑罰的適用對於社會的弱者與強者完全不同所導致。因嚴罰化而增加的受刑者是沒有家庭的失業者。一般來說,對於有家庭或工作、有健全的社會根基的人,較容易達成犯罪賠償的和解,若有較高教育水準,也有可能為自己辯護而使得檢察官或法官的心證變好。因此,若非是惡質或累犯,通常實際上不會被施以刑罰。然而,若是無業者、高齡者或障礙者等這種社會根基薄弱的人,有可能因為無法賠償、沒有保證人或者無法與他人進行溝通,而被判斷為對於犯罪沒有反省、再犯可能性高,進而有可能被施以有期徒刑。

然而,除此之外,浜井教授則認為最大的問題是社會的安全網已經崩壞。沒有工作、沒有親人、沒有任何可以接受社會福利的網絡,在社會中完全孤立的高齡者或障礙者只能變成遊民,只能靠著重複偷竊、吃霸王餐來活下去。即使受刑人逐漸減少,但在監獄中死亡的高齡者則在增加。醫院或其他設施可以拒收這些人,但監獄則不行。所以監獄才成為這些在社會各處被拒絕的人最後的去處。



註:浜井浩一,1960年生,龍谷大學教授,犯罪學學者。是前法務省官員,亦參與「犯罪白皮書」的撰寫。著有「2円で刑務所、5億で執行猶予」、「刑務所の風景」等書。

新聞來源:
http://www.asahi.com/shimen/articles/TKY201301210502.html
圖片來源:
http://www.yomiuri.co.jp/zoomup/zo_07031401.htm
洗澡時間,輪流走向浴室的高齡受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