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4日 星期日

票票不等值(1票の格差) 在日本高等法院等14處提起選舉無效之訴


日本最高法院早已將票票不等值判定為「違憲狀態」,但是在相關單位對選區劃分進行根本性的重新檢視前便實施了此次的眾議院選舉,此舉明顯違反了日本國憲法中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規定。以升永英俊律師為首,主張「一人一票實現國民會議」的律師團體在上個月15日向日本8個高等法院及6個高等法院分部提出選舉無效之訴,也是第一起原告遍及日本全國295個選舉區的相關訴訟。同時也有其他相關團體向廣島高等裁判所提起訴訟,並不排除日後也同樣在東京高等裁判所提起訴訟。

此次案件爭點在於該次眾議院選舉的小選區中,選舉權者人口最多的東京1區與最少的宮城5區之間出現了2.13倍的最大選票價值差。

「一人一票」律師團體在訴狀中強調,自2011年3月最高裁判所對2009年眾議院選舉判定為「違憲狀態」以降,國會怠於根本性的制度改革便實施了2012、2014年的2次總選舉,並且主張「自2011年的判決以來經過了約3年又9個月,對於做出判定為違憲、選舉無效已經超過了充分的時間」。鑑於此違憲狀態必須儘快解決,要求法院依據公職選舉法的「100天審判」規定迅速做出判決。

在東京霞之関的司法記者俱樂部召開了記者會的升永律師疾呼「法院這次更應該作出違憲、選舉無效的判決。」伊藤真律師則說「這次未能使每一票的價值均一的選舉。這樣的選舉不能說是徵詢了民意,這是不是一場公平的選舉。」

(依日本公職選舉法,選舉無效之訴以高等法院為一審機關。)

以「0增5減」推遲根本性的改革政策

針對眾議院選舉的「票票不等值」,當時日本最高裁判所將2009年與2012年的選舉判定為連續2次的「違憲狀態」,催促國會對選舉制度進行根本性地重新檢視,然而國會在違憲判決後的選舉也未進行明確的根本改革。司法系統對國會的不作為(怠於立法,怠於法律修訂)將會作出怎樣的行動呢?高等法院、高等法院分部的判決讓人注目。

對於2009年該次選舉,2011年3月最高法院判決要求廢止47都道府縣先各分配1席、其餘席次再以人口比例分配的「1人特設」。國會在2012年選舉前夕廢除了該項規定,成立了所謂小選區「0增5減」等相關調整,但是在完成變更選區劃分之前便舉行了眾議院選舉。因此2012年的選舉也被最高法院判定為「違憲狀態」。

此次選舉的選區劃分同樣採「0增5減」的方式,但是選票價值差距仍舊超過2倍,都道府縣單一席次的「1人特設」實際上依然存在。律師團體強烈批評其為「毫無遠見的舉措」。

本次針對2012年選舉的訴訟案,高等法院以及高等法院分部需在提訴後100日以內做出決定,因此也有今年春天時各法院集中做出判決的可能。

新聞來源:http://mainichi.jp/shimen/news/20141216ddm041010124000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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