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4日 星期一

「秘密保護法案」恐侵害國民「知的權利」 日本國會展開激辯

安倍內閣於10月25日決議向國會提出特定秘密保護法案,加強懲處洩漏國家機密的公務員。由於該法案對於定義「秘密」的範圍與標準相當模糊不清,留下了政府彈性運用的空間,難以區分新聞的取材與報導自由的界線為何,外界不免對於是否侵害國民「知的權利」感到有所疑慮。

特定秘密保護法案全文

安倍晉三首相在25日的眾議院會期中表示,「為了更加有效的推動國家安全保障會議(日本版的NSC)成立,建立情報安全的體制相當重要,將會努力推動法案儘早通過」,希望能一併推動特定秘密保護法案與國家安全會議設置法案,在本次會期中通過。

該法案規定,關於保護國防、外交、情報等特定國安機密、防止恐怖活動等四個方面,行政機關首長如果判斷「該情報一旦洩漏出去,則對國家安全保障有明顯損害的疑慮」之情形,可將之指定為特定秘密。同時包含取得「該情報」的行為在內,有可能將取得情報的行為擴大解釋,適用到一般市民的行為之上。

法案中也提及了對於「知的權利」以及新聞「報導、取材自由」的考量。由新聞媒體進行的取材活動,在「不違反相關法令以及不使用不當方法」的前提下,屬於正當的取材行為。不過,由於難以區分正當與不正當的界線,秘密保護法案負責人森雅子在25日的記者會一方面表示:「一般的取材活動不會受到禁止」,另一方面也說「非常難以舉出具體的(不正當)事例」。

該法案也導致取材對象可能受到限制。政府表示,受到特定秘密法案規範的主要對象為外務、防衛省與警察廳,合計約六萬四千人。如果再加上其他相關部門以及都道府縣警察、相關民間人士,人數將不止於此。

持有自衛隊佈署以及軍事裝備開發等情報的防衛省,會將現在的「國防機密」轉為「特定秘密」,預計將有六萬名相關人員受到法案規範。防衛省相關人士表示:「特定秘密如果上報的話,防衛省會大動作搜捕犯人,一旦查出洩漏機密者,將提起訴訟」。

官房長官菅義原在25日的記者會中表示:「希望能透過審議消解國民對於該法案的疑慮」,到本會期末的12月6日為止,審議期間約有1個月左右。執政黨希望在11月上旬將法案排入眾議院的議程,在國家安全保障特別委員會審議,並於同月中旬通過法案,送至參議院。

共產黨、生活黨、社民黨等在野黨表示反對。民主黨與日本維新會、大家黨等雖尚未做出決定,但希望能擔保情報公開,讓外界檢視政府是否任意指定特定秘密。


資料來源:http://digital.asahi.com/articles/TKY201310250427.html?_requesturl=articles%2FTKY201310250427.html&ref=comkiji_txt_end_s_kjid_TKY201310250427
圖片來源:https://www.google.co.jp/search?q=秘密保護法&espv=210&es_sm=119&source=lnms&tbm=isch&sa=X&ei=9XV2UvuVH8mdkgXS9oCABQ&ved=0CAkQ_AUoAQ&biw=1084&bih=554#facrc=_&imgrc=rw8TmlDCwAgtXM%3A%3B4I6mQYMvmPVcFM%3Bhttp%253A%252F%252Fblogimg.goo.ne.jp%252Fuser_image%252F38%252F85%252Fb14cd182274e560e11e5fd3a92f5e552.jpg%3Bhttp%253A%252F%252Fblog.goo.ne.jp%252Fraymiyatake%252Fe%252F41ebfb405f0969170a34330b01ea94fe%3B500%3B466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