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7日 星期六

日本最高法院對於「非婚生子女」在遺產繼承上的差別待遇做出違憲認定


關於「父母結婚與否涉及小孩能繼承遺產的多寡」的民法規定,日本最高大法庭指出「在社會變化、家族的多樣化的演進之中,已經喪失了對於父母沒有結婚的小孩進行差別對待的根據」,並且首次表明了「違憲」的判斷。這個從明治時期一直施行至今的日本民法繼承規定,面臨了被迫修正的局面。

依據日本民法的規定,父母雙方在未結婚情況下所生的小孩,也就是所謂的「非婚生子女」至多只能分到婚生子女的一半。對於該法規,在東京與和歌山的案件中,導致遺產繼承的爭執,今年7月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還展開了辯論。

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竹崎博允審判長在判決中指出「小孩無法自己選擇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也無法將之解消。現今社會不斷變化、在家族多樣化的變動之中,只有對於父母雙方在未結婚情況下所生的小孩給予不利益是不被允許的,繼承上差別待遇的根據已經喪失」,並且首次做出「民法的規定違反了憲法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判斷。此一認定是本次審理的法官之間全員一致的結論。

同時,判決中也指出「透過協議等方式取得合意,進而確定遺產繼承的情況下,並不因本次的判斷而生影響」,並且認為不得就過去的案件溯及既往加以爭執。

由於被判斷為違憲,這個從明治31年開始,持續了100年以上的民法繼承規定,被迫必須修正。

◎和歌山案件中的雙方當事者


來自和歌山的40歲世代、提出上訴的女性表示「聽到了這個判決,感到很振奮。我的價值並不是對方的二分之一,我想告訴父親,我已經取回了自己真正的價值。也非常希望能儘早進行法律修正,建立一個沒有差別待遇的社會」。而這個案件中的婚生子女則表示「對於最高法院的違憲判斷,無法同意也很遺憾無法接受。我們母親將法律規定當成心靈支柱,這四十年來承受了很多精神上的痛苦。最高法院的這個決定沒有理解日本家族的樣貌與社會狀況,偏離了國民意識」。

◎專家表示應盡速修正法律


關於日本最高法院的決定,早稻田大學的家族法專家、棚村政行教授表示「大法庭全員一致做出違憲的判斷,是劃時代的重要決定」。再者,就今後國會的應對,棚村政行教授亦指出「繼承是每個人切身的問題,可以想見這個判決會影響到很多目前尚未解決的案件。國會應該迅速修正法律。」

除了民法繼承規定的修正之外,由於本次違憲的認定結果,對於區分婚生或非婚生子女的其他制度,今後也將廣泛地進行修正的討論。例如,在日本,出生的小孩是否是已結婚的夫婦之子女,亦即子女是「婚生子女」或「非婚生子女」一事,有記載於出生證明書上之義務。再者,在租稅上給予單親母親減免的「寡婦扣除制度」,現在是以配偶死亡或離婚者為對象,由於未婚者並未被包含在內,因而有認為這是對於非婚生子女間接的差別待遇。棚村政行教授即提及「修法不應該侷限於繼承的差別待遇,有必要盡可能的站在小孩那一邊,修正這些差別待遇」。

◎非婚生子女制度的歷史


子女的財產繼承權會因為父母結婚與否而有差別,是來自明治31年、至今115年前開始所施行的民法規定。根據當時的資料,該規定是以「儘管要重視法律上的婚姻,但也承認沒結婚所生的小孩有一定的繼承權」的理由而制訂出來的。其後,要求重新審思該法規的聲浪不斷高漲,除了平成8年的法制審議會曾對要求修法的呼聲提出答辯外,3年前政府也整理出民法修正案。此外,針對此一民法規定,聯合國的相關委員會曾多次呼籲,希望日本能修正法律,停止對非婚子生子女等各種情形的差別待遇。另一方面,也有反對意見認為「一旦修正該法規,會使得未婚生子的情況增加」或「可能會使結婚制度瓦解」,使得修正案無法推行。

◎違憲判決與法律修正

日本最高法院認定法律本身違反憲法的案件,這次是第九個案例。過去的案例的後續皆是導致了修法。包括最高法院昭和48年判決認為,在殺害父母或祖父母的情況下,刑罰遠較普通殺人罪要來得重的尊屬殺人罪之刑法規定違憲。以及針對平成17年就公職選舉法中限制居住海外日本人的國政選舉投票的規定,平成20年就取得日本國籍時要以父母結婚為條件的國籍法規定,也都做出了違憲判決。過去的這些案例中,包含在最高法院判決之前就已經修法完成的例子,結果都是針對被認定為違憲的法律加以修正。而這次也不例外,關於民法繼承的規定亦將面臨被修正檢討的命運。

◎今後動向

在本次違憲判決之後,日本法務省在詳查判決內容之外,也將往民法修正的方向前進,並檢討刪除被認定為「違憲」民法900條「非婚生子女的應繼分,為婚生子女之二分之一」的規定。有關此一規定,由於做為法務大臣諮詢機關的法制審議會已在平成8年提出了修法的答辯,法務省決定本次即不再諮詢法制審議會,直接進行作業。法務省的幹部表示「有待民法修正案整理完成,盡可能盡早向國會提出」,如果早一點的話,以向秋季的臨時國會提出修正案的方向,在政府部會與執政黨之間進行調整。

但是,以自民黨為首的執政黨與在野黨的保守議員之間,也有擔心認為「如果平等處理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的繼承權,現在的結婚制度可能會崩解」,可以預想得到今後還有許多需要調整之處。


※島弧回顧:
【法律 2013.8.1】日本最高法院大法庭展開關於「非婚生子女之遺產繼承權」辯論
https://www.facebook.com/tw.antimonopolynea/posts/489849414439612


新聞來源:
http://www3.nhk.or.jp/news/html/20130904/t10014279131000.html
http://www3.nhk.or.jp/news/html/20130905/k10014298201000.html
圖片來源:
http://www.nhk.or.jp/kaisetsu-blog/300/1665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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