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日 星期五

如果被誤認為癡漢「千萬不要去車站辦公室」 律師教授實戰式的「防禦法」


編按:
痴漢議題在日本隨著日本制定「迷惑防止條例」針對電車痴漢行為賦予警察強制限制人身自由、以及明顯不利嫌疑人的法律程序後,痴漢冤罪問題一直成為日本社會的討論焦點,「迷惑防止條例」的存在,與許許多多日本獨有的「獵巫立法」一樣,映證日本社會的前近代性特質。強大的輿論道德性基礎,讓日本的制定法課與痴漢行為極度嚴厲的評價,且程序上存在諸多有罪推定與過當侵害人身自由與違反正當法律程序的疑義。為求自保,日本律師提供了遭到指認為痴漢時的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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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豬手事件簿》(原文片名為:それでもボクはやってない)——儘管描寫因癡漢冤案而受害的電影引起廣大的反響後經過了7年,現在也仍然無法杜絕癡漢的冤案事件。3月,被認為在兵庫縣電車內犯下癡漢罪行而被以違反騷擾防止條例問罪的男子,神戶地方法院尼崎分部對其做出無罪判決。據說該男子從頭到尾皆主張自己是清白的。

儘管是清白的,被當作癡漢嫌疑犯而被逮捕的話,很有可能會喪失社會上的信用。為此,早上通勤尖峰時段為了不被誤認為癡漢,也有不少男性會做出「兩手抓著吊環」、或「遠離女性搭乘電車」等,一些徹底的對策。

但是,如論再怎麼小心,也不代表就永遠不會有機會被指為痴漢。如果真的沒有做而被懷疑是癡漢時,應該要怎麼辦才好呢?我們詢問了擔任全國癡漢冤案辯護團的事務局長生駒巖律師。

即使去了車站辦公室,也不會聽你的辯解

「很遺憾地,被誤認為癡漢的情況下,絕對有效地不會被陷於沒有犯的罪的方法是沒有的」

生駒律師如是說。洗刷癡漢的嫌疑似乎不是一件簡單的事。實際上做為應對方法,有哪些選擇呢?

「就現實問題來說,在車站等地被誤認為癡漢的情況下,一旦去了車站辦公室,就會像是被放到運輸帶上,被帶去警局,並且直接進行現行犯逮捕的手續。即使想讓對方聽自己的辯解,或是想要跟控訴受害的女性對話,那樣的機會在車站辦公室是絕對沒有的。因此,不要去車站辦公室是第一重要的事」

光明正大的離開是重點

嗯?那樣的話不是逃走的意思嗎?

「不是。勉強逃脫的事情我是不建議的。在擁擠混亂的車站裡勉強逃走,撞到別人而使他人受傷的話,只會變得更麻煩而已。在那樣的情況下,我建議可以將自己的名字與連絡方式告訴那位主張受害的女性,可以的話可以給對方名片等等,然後光明正大的離開」

可以的話盡早與律師聯絡

如果從現場狀況來看,似乎無法離開的話,該怎麼辦才好呢?

「被對方女性抓著手,週圍引來了人群圍觀,使得離去變得困難的情況也是有的。在那樣的情況,如果有認識的律師的話,與那個律師聯絡,盡可能請律師早一點到現場。然後我建議在律師來之前,不要從現場移動。但是如果那樣也辦不到,而在被帶往車站辦公室或警察局的情況下,我認為也應該盡可能地盡早聯絡距離最近的律師協會,請當值得律師前來。」

冷靜下來,為了能讓對方好好聽自己的辯解,與身為專家的律師取得聯絡是相當重要的。——生駒律師如是強調。


新聞來源:
http://www.bengo4.com/topics/1433/

圖片來源:
http://online.wsj.com/media/subway_G_2011102405240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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