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5日 星期三

最高法院首次裁定「將懷孕女性降級的人事調動是違法而無效的」


在指控醫院以懷孕為理由逼迫女性職員降級之行為為不當人事調動的訴訟事件中,最高法院首次做出「以懷孕或生產作為理由的降級在原則上是違法而無效」的裁定。

某位在廣島市的醫院工作的管理職務女性原本希望在懷孕期間能異動到負擔較輕的部門,但卻因此被排除於管理職務之外,因此主張該處分已經構成法律上所禁止以懷孕為由而造成的不利益對待,並依此提起訴訟。

在10月23日最高法院的判決中,第1小法庭的櫻井龍子審判長表示「以懷孕或生產為理由的降級,除非是在客觀上基於女性自主意識的允諾而被承認的情況,或是該名女性職員將妨害業務的圓滑運作但使其降級仍不會損及當事者之利益,如此特別的情況以外,原則上都是違法而無效的」,而首次做出此種裁定。

進而指出「在本案中無法說是該名女性原告自願允諾降級」,因此發回原先駁回原告請求的2審法院重審。

於職場上等針對懷孕或生產的女性做出使其困擾的行為被稱為「maternity harassment」(譯者註:此為和製英文,指對孕婦進行言語騷擾,或是強迫辭職、不准休育嬰假等行為,此外,也包含以不懷孕為雇用條件的情況),在型塑能夠讓女性長期持續工作的環境上,成為一個重大的問題。

在這樣的情形下,最高法院本次判決指出除了極為限定的情況外,針對懷孕、生產等女性給予不利益對待是不被允許的,從而也迫使企業方面必須採取嚴格的應對。

關於此次的訴訟

在此次的訴訟中,爭點即為使孕婦降級的人事措施是否該當於maternity harassment。

該名女性原告在其所服務的廣島市某醫院擔任副主任這樣的管理職務,負責患者的復健等工作。

6年前,因為懷孕而提出請求希望能變更到負擔較輕的業務。雖然調動到別的部門,但同時也被撤掉副主任一職,為此,該名原告以法律上禁止將懷孕作為理由而給予不利益對待而對醫院提出告訴。

1審和2審都認定醫院方面所主張「該名女性所調動到的部門已經有管理職務人員,沒有新設副主任的必要。而且該名女性也允諾降級一事」,駁回該名女性的提訴。

對此,該名女性上訴至最高法院,主張「被撤除副主任一事是在調動後突然被以電話告知,且沒有可以令人接受的說明。考慮身體的狀況而沒有充分的反駁,但這並不代表我允諾降級一事。」

「具有重大意義而足以給予一定的評價」

在接受判決後,於廣島市召開的記者會上,該名女性原告的代理人下中奈美律師說:「女性原告讀了判決文後非常地高興。最高法院指出除了客觀上可以認知到是基於本人自由意識所做的允諾,或是降級所帶來的不利益並未違反法律意旨的特別情況外,以懷孕或生產為動機,對女性員工做出降級等不利益處分是違法的,如此形成一般性基準的判決具有重大意義且足以給予一定的評價。」

此外,該律師也說到:「向勞動局提出maternityharassment的諮詢案件數也全國性地增加中,因此我想勞動局在今後進行行政指導等方面時,能夠以今日最高法院所判斷的基準加以運用。我希望這能成為社會的支持,使得生育小孩與累積職業能力以擔任要職兩件事都可並行而不衝突。對許多女性來說,我想這是一件好消息。」

「沒有放棄並堅持自己的主張實在是太好了」

該名女性原告透過律師也做出了如下發言:「我現在覺得很高興,沒有放棄並堅持自己的主張實在是太好了。之前因為懷孕受到處分並因此到今天都還是讓我感到憤怒、受傷和不甘心。我認為讓懷有新生命的女性受到這樣的的對待是極為殘酷、痛苦,而且這種事根本就不應該存在。我希望此後能變得可以一方面安心養育小孩,一方面持續從事有努力價值的工作。為此,我強烈地祈求今日的判決能帶來幫助。」

「作為政府也應有切實的應對」

菅官房長官(譯者註:菅義偉)在下午記者會上表示:「以懷孕、生產作為理由的解雇等不利益對待在法律上是被禁止的。徹底讓這一點廣為周知,更且做為政府在對於勞動者的諮詢支援上,將透過持續與相關部會合作,希望做出切實的應對。」

「企業與勞動者雙方一起思考的必要」

研究女性勞動方式與人事管理等的法政大學職涯規劃學部教授武石惠美子說:「最高法院的判決中,明確指出對於人事異動或降級等判斷不是企業單方面可以決定,而是要本人同意並接受才可以,這是判決的重點所在。今後為了能消除捨棄懷孕或生產的勞動者這樣的風潮,希望企業和勞動者雙方應該共同思考,在讓勞動者善用自己的能力、抱著高度的意願努力工作之上,什麼是必要而不可缺的。」

資料來源:http://www3.nhk.or.jp/news/html/20141023/k10015647721000.html
圖片來源:http://slism.net/girls/shakaihogo-ninshin.html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