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7日 星期日

日本文部科學省:法科研究所依照排名分為五區段減少補助金


為了因應辦學的實際成績重新檢視法科研究所的補助金,日本文部科學省(以下簡稱文科省)於2014年9月19日,以往年的司法考試合格率為基礎,將法科研究所分為五個區段發表排名。排名最後段的7個學校,若未能併入前段學校,則減半2015年度的補助金,2016年度不補助。

・排名倒數7校補助減半
除了停止招生等22校不列入計算,以全國52校為對象,綜觀司法考試中「累積合格率達全國平均以上得12點」、「連續3年未達全國平均半數者0點」等等合格率、最新招生率等五個指標,量化為分數並進行排名。排名第一區段的研究所可獲得往年補助金的九成、第二區段可獲得八成的補助金作為最終補助金額的計算基礎。但如果因應評鑑而進行「提早畢業、跳級入學等優秀研究者養成計畫」、「選擇企業或地方政府合作支援就業」等等補強其不足之處,則可能增加補助金額。9月底前提案,專家學者組成的審查委員會預計在年內作出評鑑結果。

文科省於去年11月決定集中分配補助金,目標在於希望辦學成績不佳的學校能合併以及提升教育品質。今年的司法考試中,法科研究所畢業生的合格率為21.19%,未具備法科研究所學歷但通過資格考的合格者在司法考試中的合格率則為66.80%,落差非常明顯(譯者註:在日本,必須具備法科研究所學歷或通過司法考試資格考方才具備司法考試的報考資格,以獲得資格後的五年為限)。全國有4個學校的合格者為0,未達全體平均合格率(22.58%)一半,也就是未達11.29%合格率的學校也高達35所。(片山健志)

・「停止招生」法務省官員樂見其成。
「決定停止招生的學校會日漸增多吧!」某位法務省的官員對於排名補助政策會使得辦學成績不佳的學校「退場」這件事情樂觀其成。「法科研究所的功能在於培養法律人,如果學生無法通過司法考試,退場也是理所當然。」

排名以過去三年內司法考試的合格率為基礎 ,一橋大學的合格率79.5%最高,有15校超過五成,但也有16所學校的合格率未達二成。該官員提到:「由於師資人才缺乏,教學環境不足,但法科研究所卻多達74校正是浮濫過多的證據」。明年夏季之前,日本政府的法曹養成制度改革推進會議將統整今後法科研究所和司法考試資格考等制度未來應有的發展方向,辦學成績不佳的法科研究所,其畢業生將不授與司法考試報考資格等等法律措施也在檢討的範圍之內。

・懸崖邊的後段學校合作求生
「必須指導學生到讀破六法全書的地步」
在文科省9月19日公佈的五區段排名中,東京的明治大學位於倒數第二個區段,補助金將大砍四成。在這一天的法科研究所例行會議中,教員們顯現出危機感,法科研究所所長河內隆史在嘆息聲中透露:「現在正是在懸崖邊的生死存亡之際,最好的對策是增加司法考試的合格率」。今年春天的入學報到率僅有29%也有影響,多數重榜者都選擇其他法科研究所就讀,而今年司法考試合格率則為17.3%,比全國平均還少四個百分點。河內所長提到「秉持著採用非法律系畢業生以達到「多樣化的法曹」的理念,對於司法考試沒有直接相關的科目也開班授課,但是不是應該不要過度拘泥於自身的理念,而重視合格率成績嗎?」

九州大學雖然位於前段的第二區段 ,法科研究所長田淵浩二冷靜地提到:「(排名)並未直接反應出學校現在的教育能力」。該校依照司法改革的目的追求多樣化的人才,當初並未設置專門接受法律系畢業生的研究所課程,因此在合格率上與前段學校產生落差。從九州大學法學部畢業進入該校法學研究所的男性(23歲)表示:「對於出人頭地有強烈慾望的人都志在東京,好老師也都聚集在東京。」該校研究所畢業生(24歲)也冷冷地說:「法科研究所的制度一開始就失敗了,(排名)本來就是推動退場的機制。」

前段班中大都市圈內的大學令人矚目,但地方大學也相當「善戰」。在第三區段的琉球大學(沖縄縣西原町),作為沖繩縣內唯一的法科研究所,高舉「強化地域連結」 的方針。邀請沖繩律師會的年輕律師參與授課,提供考生實際的應試建議。當地的沖繩銀行導入特殊制度,每年秋季雇用畢業生,使其集中準備應試,五月司法考試結束後再開始工作。今年的合格者三人都是獲得沖繩銀行獲得雇用的琉球大學法科研究所畢業生。負責人提到:「在地方國立大學的苦戰之中,我們還是相當善戰。但也說:「要培養出一定的合格者還是很辛苦,激烈的競爭暫時還是會持續下去。」

  排名2~4區段的大學,如果和其他大學合作或合併也能增加點數。同志社大學(京都市)正在考慮和京都大學合作,明年度開始課程相互支援,目標是提高授課品質。司法研究科長占部裕典認為:「中小規模的學校人數少,因此司法考試合格率變動大,能否長期、客觀地評鑑仍有疑問。」
排名最後段的駒澤大學(東京都),2014年的合格率為4.3%,三年連續未達10%。法曹養成研究科長對馬直紀說:「不僅是合格率,希望教育養成的過程也能列入評鑑項目。」

・司法考試的改革
熟悉法曹養成制度的京都大學名譽教授棚瀨孝雄律師(現代司法論)認為:如果規模太小並且合格率低下,表示研究所的教育已無法進行,應該要重新檢視政府的支援。但是最初的理念是希望培育出能深入暸解社會的法律人,這與現今尚存的資格考等等考試主義的制度之間,兩者分歧實在太過巨大。我想必須進行改革,讓深入思考社會問題的法科研究所中才能學習到的東西,能夠反映到司法考試的評價之中。

・為重新計算補助金而排名為五個區段的法科研究所一覧
基礎額/加算率/學校數(學校名稱皆為日語原文)

90%/+5~20%/13校
北海道、東北、筑波、東京、一橋、名古屋、京都、大阪(以上国立)
学習院、慶応、上智、中央、早稲田(以上私立)

80%/+5~50%/7校
千葉、横浜国立、神戸、九州(以上国立)
成蹊、創価、愛知(以上私立)

70%/+5~50%/5校
岡山、琉球(以上国立)
立教、同志社、甲南(以上私立)

60%/+5~50%/20校
金沢、静岡、広島、熊本(以上国立)
青山学院、東洋、日本、法政、明治、神奈川、山梨学院、中京、南山、名城、立命館、関西、近畿、関西学院、西南学院、福岡(以上私立)

50%/+50~60%/7校
北海学園、国学院、駒沢、専修、桐蔭横浜、愛知学院、京都産業(以上私立)

(已停止招生的7校、表示2015年度停止招生的13校、以及未接受國家補助金的2所公立學校皆除外)

譯註:本文所稱法科研究所,日文原文為法科大学院,並非台灣傳統所設之法律研究所,而是日本於司法制度改革中,參考美國Law School制度所設立之法學教育單位。原則上,僅有法科研究所之畢業生才能獲得參加司法考試之應考資格。

資料來源:http://www.asahi.com/articles/DA3S11359511.html
圖片來源:http://www.hit-u.ac.jp/home/images/promotion/promotion0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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